查看: 1415|回复: 0

划重点!上海16区公办初中对口入学规则,沪籍、非沪籍都...

[复制链接]

13

主题

13

帖子

3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6
发表于 2019-11-28 08: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户籍、非沪籍孩子如何小升初?这里,小编已经帮大家划好重点啦!我们以2019政策信息为参考,盘点各区户籍、非沪籍、人户分离等入学规则~
面临公办初中对口入学的人群有这些:


- 人户一致(户籍和居住地一致,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如果不择校的话,就直接跟着小升初流程走就行了。


- 人户分离(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学籍在他处/区),那就要考虑好在哪个区就读。那申请返回户籍地、居住地入学会不会被有统筹?

看你申请升学的区是户籍对口,还是学籍对口的。如果是户籍地所在区,那就看你户口和房产是否有对口学校。如果是学籍对口的,你没有对应小学的学籍,只能统筹了。

当然还要看各区对于返回户籍(居住地)怎么安排的,比如黄浦是按学籍对口的,但申请返回户籍地会有一套户籍对口方案,而返回居住地就是统筹安排。


最后,根据对口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统筹原则: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 非本市户籍的学生要满足以下入学条件:

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8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居住证积分需达到标准值,孩子才能参加上海中考)



-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接着看一看各区公办初中入学细则(以下提及的时间都是2019年信息,每年时间节点都差不多,仅作参考,还是要以升学当年具体时间为准)



静安区


一、公办初中对口方式: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录取学生。


※ 静安区大多数都是小学直接对口某公办初中,部分涉及到对口+电脑派位入学的小学有:师附小、万航渡路小学、市西小学、静安区一中心小学、西康路第三小学、闸北一中心小学。


另外三所公办初中没有对口小学,回民中学、久隆模范中学全市招生,时代中学全区范围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详见学校招简。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地所在区就读初中。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其中,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小学五年级毕业学生,需持有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 孩子虽不在静安区就读小学,但有静安的户籍或房产,也是可以在静安区升初中的。需要注意的是,静安公办初中是按学籍对口的,所以这种方式返回静安升学是没有对口初中的,只能统筹。申请后,你就算是静安区生源,可以报名静安区内招生的初中学校。


三、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静安区教育局(地址:和田路195号)。


黄浦区


一、对口方式: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



※ 黄浦是一所或多所小学直接对口一所公办初中,如:徽宁路第三小学对口市南中学。


市南中学“鸿志班”招生:

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开设“鸿志班”(免费班),招生数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学籍或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具体招生信息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其中,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小学五年级毕业学生,需持有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在黄浦区且申请回黄浦就读初中的,有对口入学方案(扫下方二维码查看);居住地在黄浦区且申请回黄浦区就读初中的,由招生部门根据相关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三、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凤阳路152号)。


徐汇区


一、对口方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 徐汇区部分小学直接对口某公办初中,部分小学是对口+电脑派位。直接对口入学的小学有:位育实验学校(小学部)、世界、龙华、康宁、樱花园、康外、龙南、上小、园南小学、师三实验(小学部)、徐汇位育体校、董李凤康健(小学部)。


二、非本市户籍、跨区和区内跨地块就读学生:
1.对外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徐汇区户籍在外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跨区入学的相关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 对在本区外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3.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回外省市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同时须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


4. 来沪就读六年级:徐汇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在指定时间内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 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子女入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外籍人士子女入学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杨浦区


对口方式: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妥善安排小学毕业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学生入学。跨区及我区跨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跟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3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须持有效证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统筹安排入学。


闵行区


对口方式:
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学生对口入学;同时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3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毕业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闵行区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符合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学生,如需在闵行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浦东新区


对口方式:
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招办将按照本区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操作细则,妥善安排申请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须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回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招办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可携带相关证件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申请入学。办理申请就读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虹口区


对口方式:
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就读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3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参照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证件)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为2019年8月10日)。审核通过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长宁区


对口方式:
根据区内中小学设点布局的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家长须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统筹安排入学操作办法
⑴ 本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块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家长须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⑵ 非本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家长于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


⑶ 外籍学生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①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外籍学生,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继续在我区借读的申请,填写《外籍学生继续借读申请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


② 非本市就读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籍学生,需要在本区就读初中,须持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子女护照、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情况),在4月8日~8月5日期间的每个星期一及8月10日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公办学校。


⑷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①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人士子女,持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或澳门的身份证明、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在4月8日~8月5日期间的每个星期一及8月10日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②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台胞随行子女,持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在4月8日~8月5日期间的每个星期一及8月10日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 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的华侨子女,持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在4月8日~8月5日期间的每个星期一及8月10日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⑸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① 本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若需要在我区继续就读,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入学条件者,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同时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② 非本市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于4月8日~8月5日期间的每个星期一及8月10日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申请时父母须携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以及随迁子女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预防接种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入学条件并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同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宝山区


对口方式:
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系统自动调配户籍学生进入对口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九年一贯制学校:
已在本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本校升级,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若申请到民办或跨区域回户籍学校就读初中,需家长在4月13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在本区学校就读的本市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本区继续就读初中的,将由教育局根据各区域教育资源条件,统筹调配初中入学。
在本市外区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居住)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在我区收到相关材料后,统筹调配初中入学。


返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或小学毕业年级的本区户籍学生,申请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可在4月15日-4月22日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统筹调配初中入学(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留存。


普陀区


对口方式:实行小学对口招生。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
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区户籍、非本区上海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


嘉定区


对口方式:(人户一致)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经现就读小学在2019年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19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二)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8月10日前,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松江区


对口方式:
按“区域划块,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对口入学学区范围,并下达名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



跨区就读学生: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非本市户籍学生:
1、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3、港澳台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金山区


对口方式:
3月份,对本区小学毕(结)业生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根据信息数据制定划片方案并公布。6月底前,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1)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凡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在本市外区的跨区就读的小学毕(结)业生,应于4月13日前决定去向。小学毕业后到外区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学校就读,本区不再安排入学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小学毕业后在本区就读者,由教育局按政策安排。


(2)凡在2019年4月13日前已取得本区其他街镇的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的学生,如需到该街镇就读初中的,须于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读初中。


随迁子女:
本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要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石化金一东路2号1207室)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崇明区


对口方式:
采取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办法安排学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崇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局审核。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随迁子女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根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奉贤区


对口方式:
本区所有公办初中根据“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3日。



随迁子女入学: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同类条件,持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四级紧缺专业及以上)的,其子女优先安排入学。申请在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资源紧缺街镇或社区就学,同类条件,居住地与工作地在同一街镇优先,居住证办理年限长的优先。

扫码查看《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办法》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截至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非本市户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至日期为8月10日),由居住证所在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青浦区


对口方式:
本区所有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根据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2019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附件4),各学校对区教育局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公办初中报名验证日期为6月1日-2日。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截至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


如果还有疑问或补充信息,可以留言一起讨论~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隆重推出

热门推荐

2022上海11区初三一模历史卷及答案!
2022上海11区初三一模历史
闵行 普陀 黄浦 奉贤 嘉定
零点之前的上中梦
零点之前的上中梦
作者:匿名查看:13500回复:135零点之前的上中梦 (零)在一切都太晚之前,想写些
2022上海中考报名时间+条件出炉!(附日程安排表)
2022上海中考报名时间+条
来源:上海教育委员会官网 网址:http://edu.sh.gov.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最新发布202
学霸云集!2021上中、华二特色班高考去向统计!
学霸云集!2021上中、华二
上海中学和华师大二附中,是沪上高中毫无争议的TOP2,学校的特色班实力放在全国也是
2022上海各区初三一模考时间汇总!
2022上海各区初三一模考时
信息来源:家长同学分享,仅供参考,具体以学校的考试通知为准,如果知道其他区的时间
请记住:双减,不减责任!双减不减质量!双减,它更不...
请记住:双减,不减责任!
昨天小编和几个家长聊到关于现在孩子们的一些学习状态,让小编的感触比较深,特
非沪籍也能在上海高考!从小学到中高考,非沪籍报名条...
非沪籍也能在上海高考!从
资料引用:上海市教委、上海12333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上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月考后孩子总说“我都会做,只是粗心”,其实不然,真...
月考后孩子总说“我都会做
相信很多家长都听过,每当考试考砸了时都会有孩子这么说:这次考试太粗心了,其实我
高一高二不努力,高三徒伤悲!千万要记住!
高一高二不努力,高三徒伤
高中三年哪一年最重要?这个问题似乎难以作答。留住了高二就等于留住了机会,如果高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