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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申城十六区“人户分离”政策,轻松入学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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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5 21: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申城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出台,孩子们即将迎来开学季、升学季,而家长们却迎来了又一次的焦虑季。自2016年二胎政策全面开放后,家长们的升学焦虑情绪始终呈牛市,解决了一个吞金兽,发现战斗还要继续,默默地擦干眼泪。为帮助家长们能够缓解焦虑症状,为孩子们获得更好的学习机会,小编在此解读申城十六区 “人户分离”政策,轻松入学不是梦。




什么是“人户分离”


● 通俗的讲就是: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而你又想选择在居住地就读,那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手续啦;


“人户分离”一般有2种:跨区人户分离、本区人户分离,值得注意的是本区人户分离中有一个是否跨街镇,这个在办理须引起重视,有些区是明确规定同一街镇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人户分离”政策的出台切实解决了一下困难学生的问题,比方每日上下学途中的路程远问题;


幼升小阶段办理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家长们往往希望通过办理人户分离手续,从而进入自己理想中的小学,这个方式虽然有可操作性,但应首先遵循“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内登记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如此一来,此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被统筹的风险,家长们还需谨慎应对;

小升初阶段各区县入学方式汇总:

1.户籍对口入学:按照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人户一致优先级最高,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其余依次是集体户口、廉租房、人户分离、非本市户籍等;
代表选手:青浦区、宝山区、金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浦东新区


2.学籍对口入学:一般采用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一贯制学校均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代表选手:普陀区、杨浦区、黄浦区、奉贤区、虹口区


3.学籍对口或户籍对口与电脑派位相结合入学:电脑派位其实就是摇号,这是区域内报名人数超出可以招生人数时,所采取的一种通过电脑产生入选号码的随机派位形式,一般会和其他招生方式相结合,也是应对“僧多粥少”的一种手段;
代表选手:崇明区(户籍对口或电脑派位相结合)
长宁区(部分学籍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相结合)
徐汇区(按学生户籍性质,学籍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相结合)
静安区(学籍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相结合)


了解 “人户分离”政策的意义,才能轻松抉择。




“人户分离”所需材料


“人户分离”所需材料
户口簿原件;
父母身份证原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此回执需要先去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房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出生证明原件;
预防接种证原件(传说中的小白卡)。


注:每个区县要求递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家长在办理前应再次确认。




办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2020年4月8日-4月23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幼升小家长务必在4月23日前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户籍对口方式入学的小升初家长,申请居住地就学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


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须做出一项选择,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附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样表,供家长们参考。



各区县政策整理


普陀区


具体办法
要办理“人户分离”手续的适龄儿童须在其居住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6.其他情况。


以上6类情况中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予以统筹安排。具体可查阅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


注意事项
报名民办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2020年5月30日-5月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杨浦区


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长岭路50号,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6日-4月28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6日-4月30日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


公办小学验证
1.5月16日-5月17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2.5月30日-5月31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公办小学验证地点
统筹安排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验证手续。






注:原五角场镇现改为长海路街道,请需要前往的家长注意找对地址哦!

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青浦区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2.当居住地登记报名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达到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宝山区


筹安排方法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居住地申请》,选择并确定在居住地就读。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顺序如下: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根据上述顺序统筹,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周边学校入学。


注意事项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20年须迁入户籍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020年起,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崇明区


统筹安排方法

人户分离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具体排序方式如下: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参照执行。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金山区


统筹安排方法
已办理“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2.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3.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4.居住地为租赁房。
5.其他情况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和入户年限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黄浦区


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间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7日  8:30-11:30  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30日  8:30-11:30  13:30-16:00。


统筹安排方法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3.其他情况。
4.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奉贤区


统筹安排方法
已办理“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2.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3.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4.居住地为租赁房。


注意事项
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为依据。


嘉定区


统筹安排方法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已办理“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注意事项
2020 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 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松江区







虹口区


幼升小统筹安排细则
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2.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3.其他情况。


相关学校尚有招生计划时,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情况,参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同类情况均按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小升初统筹安排细则
根据初中学校中预年级招生计划数和实际招生情况,在满足初中对口小学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在本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须跨联合招生地块)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在本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居住地就读初中(须跨联合招生地块)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3.在外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4.在外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5.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参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长宁区

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对现有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1.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2.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闵行区


公办小学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若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公办初中
由于个别地区适龄儿童、学生人数相对集中,辖区内报名人数远超学校招生计划数,为确保全体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和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的相对稳定,根据当年招生工作摸底情况,对公办学校进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方法如下:


1.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闵行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闵行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注意事项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徐汇区


招生原则
1.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3.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子女。


注意事项
幼升小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45人。


小升初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对口入学矛盾突出的初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50人。


浦东新区


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原则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2.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注意事项
2016年起,本区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今年新增的学校有明珠小学A区、二中心小学张江校区、浦师附小东城校区、川沙中学南校(小学部)和华师大二附中前滩学校(小学部)。




2020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如对口招生区域内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办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静安区


户籍地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统筹居住地入学
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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